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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20条
发表者:本站编辑  |  发布时间: 2021-06-04 12:51:19 | 浏览数:
  

1. 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。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。
2. 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。
3. 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。
4. 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,切勿损坏、圈占或埋压。
5. 爱护消防器材,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6. 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7. 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,记住疏散方向。
8. 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。
9. 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,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。
10. 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,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、易燃物品。
11. 发现燃气泄漏,速关阀门,打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。
12. 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。
13. 电路保险丝(片)熔断,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。
14. 不能超负荷用电。
15. 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16. 了解火场情况的人,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速告消防人员。
17. 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,不要贪恋财物。
18. 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,捂住口鼻,贴近地面。
19. 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,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。
20. 大火封门无路逃生时,可用浸湿的被褥、衣物等堵塞门缝,泼水降温,呼救待援。